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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文化参与(《DNA3.0手册》)

2025年04月08日
Timothy Keller

与文化互动对于在大城市中开展事工来说尤为重要,但是必须用圣经的智慧与文化互动。即使生活在自己的国家,我们仍然置身于不同的文化群体和世代中。在城市中,这一点尤为显著。城市植堂运动DNA强调基督教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注重处境化和文化参与。这两项实践既相关又重叠,处境化主要关注教会的信息和形式在特定文化处境(时间、地点)中的适切性;文化参与则主要关注教会与周围社会的关系。在社会秩序中,“盐和光”意味着什么?“客旅”和“寄居者”又是什么意思?

对许多教会来说,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当代问题了。基督徒在教义上可能合一(尽管这也日渐稀少),但在如何与周围文化互动的问题上却存在分歧。教会与政治的应该有何关系?教会是否应该参与政治?教会是否应该努力改变周围的文化,还是退居一旁,让文化自行发展?

城市植堂运动倡导基督徒要深入、忠实地活在其周围的文化中,秉持服事他人的心态,而非强迫、贬低或回避——不被文化同化也不在福音的价值观上妥协。这听起来似乎是不可能达成的任务,但作为上帝子民与福音使者的独特身份,使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通过“颠覆性成全”(subversive fulfillment)这种尊重性批判,藉着基督,我们可以在颠覆文化的同时实现其最深的盼望。

文化参与的危险

首先,了解文化参与的固有危险至关重要。教会与其周围世界之间不平衡、极端的关系是诸多问题的根源。例如,有些基督徒认为文化正在严重衰落,并试图通过争取权力来加以纠正。然而,讽刺的是,若非像耶稣一样成为仆人以服事改变社会,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改变社会的人最终却会变得和世人无异。

其次,融入文化也存在着危险:这种方法对文化持更积极的态度,认为文化正朝着更大的正义和包容性发展,并希望教会加入自由和解放的社会运动。尽管持这一立场的人通常认为自己是与社会分别出来的,然而,讽刺且危险的是,他们往往过于顺应文化,尤其是非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文化。

第三,从文化中撤离同样存在着危险:这种方法认为,基督徒可以通过退入强大、关系紧密的群体中,避免被文化污染。然而,这常常导致基督徒无法从文化中学习,也无知于文化已经对其产生的影响。最终,也无法避免文化参与。

最后,忽视文化也存在着危险:与从文化中撤离不同,这种方法认为当地社会运行良好,无需革新。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认为基督徒需要基于基督教世界观去工作,他们只需要勤勉且熟练地工作即可。没有必要分析文化,他们的工作只是建立教会,传福音使人归向耶稣,不干涉文化。与从文化中撤离所面对的危险类似,忽视文化使人们看不见在福音挑战人心的过程中,自己的心如何陷入了文化的网罗。

什么是文化?

文化是一套旨在回答重大问题的规范或价值观的产物:“我们为何存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世界出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问题?”社会学家詹姆斯·亨特(James D. Hunter)说:

文化是……一种规范秩序,通过文化我们理解自己、他人和更广阔的世界,并组织我们的经验。文化的核心是一套规范和价值观的体系……不容质疑的真理,深深地嵌入我们的意识和生活习惯中,以至于质疑它们就是质疑现实本身。[1]

所有文化都不可避免地是规范性的——即文化判断事物的好坏,是否适当,应该禁止还是鼓励,它设立了界限。如今,西方的世俗文化自视不同于传统或宗教文化,声称自己是“价值中立”的,它允许人们自由定义自己的道德、身份和生活的意义。文化的价值观或实践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人们无法想象其对立面会是什么样的。文化常常以“事情就是这样”的方式存在,而非可见的文化价值观或实践。然而,现代文化对性、性别和其他身份问题设定了相关规范,并且严厉惩罚那些偏离之人,以至于对立观点不仅是错的,更是不可思议的。即使所谓的解放文化也有其自身的规范、禁词和实践,及其所推崇或诋毁的。

文化也是神学性的。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即为了敬拜和荣耀上帝),并受命“治理”全地和“管理”一切受造物(参创1:26-28)。关于其意义的著作已经颇丰,但想要知道上帝起初造人之目的(参创1)的另一个路径是看看第二亚当成就了什么。启示录第21-22章说,新天新地既非荒野也非城市,而是花园城市——人口密集,环抱于河流和树木。这奇妙的城市,高度发展的文明是被重新建立和耕耘的伊甸园。请注意生命树在其中!自然界在被造中的一切潜力和能量都将得以释放。上帝不希望第一亚当只是把伊甸园当作公园来治理,而是希望他将其发展为文明世界。

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无论是否自认为是价值中立的,我们都会把一些事物视为终极价值。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所有文化都是宗教性的,因为文化源自人类对敬拜的终极需要。正如罗马书所说,人们“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5)。并且我们倾向于敬拜,是因为人领受了治理全地的使命——创造文化。作为上帝形像的承载者,人类有能力治理全地并创造文化,其目的是为了服事所敬拜的对象,而非随心所欲(参创1:26-27,2:15)。(当然,基督徒创造的文化产物是为了敬拜造物主而非偶像)因此,文化在塑造那些用以服务并表达特定规范性现实观的事物。

文化是为其所服务的规范或价值观创造的次级环境(secondary environment),这些规范和价值正是我们所重视和崇拜的事物。那么,什么“次级环境”?文化使用自然的原料(主要环境),形成语言、习惯、思想、信仰、风俗、社会组织和技术进程,从而形成次级环境。正如神学伦理学家理查德·尼布尔(H. Richard Niebuhr)在《基督与文化》中所解释的:“河流属自然,运河则属文化;一块石英是自然,但(石英制的)箭头则属文化;呻吟是自然,言词是文化。”[2]基督教历史学家马克·诺尔(Mark Noll)生动地讨论了自然的原料如何形成文化:

谁创造了自然界(物理科学的原料)?谁创造了人类与之互动的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的原料)?谁是一切和谐、形式和叙事模式的源头(艺术的原料)?谁赋予人类以思想(哲学和心理学的原料)?谁,每时每刻,维系我们的精神和我们与超越精神之外的世界之间的联系?是上帝,过去、现在都是上帝。[3]

文化的混合性

“文化在本质上是规范性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宗教性的”这一观点,可能导致文化的绝对主义观念,即认为社会的文化是统一的整体,有些文化完全是好的,另一些则完全是坏的。然而,每种文化内部都存在不一致的动力(inconsistent impulses),部分原因在于罪和恩典的交互作用,也因为文化经常变化。随着不同文化子集和世代的出现,整个文化都可能受到影响。

一、关于文化本质的三种观点

1、绝对主义观点:如前所述,绝对主义观点认为文化形式要么是纯洁的(因为该文化的主导真理是正确的)要么就是不纯洁的(因为其主导真理是错误的)。

2、相对主义观点: 认为所有文化形式都是中性和不确定的,因为任何文化的主导真理都是相对的和随机的。

3、混合观:认为文化既有好的元素、坏的元素,也有不好也不坏的方面。这是三种观点中最接近圣经的观点。文化都是混合的,敬虔的和不敬虔的元素彼此交织。因为虽然人类在本质上是堕落的,但也是照着上帝的形像和样式被造的。根据上帝护理的计划,文化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启示和特殊启示。由于人类堕落的本性,即便是受圣经影响的文化,也会制造文化偶像。而在受圣经影响较小或没有被圣经影响的文化中(不同程度取决于上帝的普遍恩典),也有很多好的因素,因为上帝在人的良知中放下了关于道德真理的知识(参罗2:14-15)。因此,所有文化都会反映这样一个事实: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拥有认识上帝的知识,尽管这种知识是被压制的(参罗1:18-20);同时每种文化也都在某种程度上被罪扭曲,将有限的价值绝对化、偶像化。

每种文化都会以其独特的方式展示美善与堕落。例如,保守主义文化常常视家庭或种族为绝对价值,这可能导致部落主义、压迫性的道德主义,甚至完全不容忍他人。自由主义文化倾向于将个人自由视为绝对价值,导致家庭和群体关系的失丧,以及在商业行为与性行为中缺乏诚实。然而,家庭的重要性和个人的价值都根植于圣经世界观。在这个例子中,无论是集体主义文化还是个人主义文化,都混合着黑暗和光明。

二、中性事物的问题

早期教会必须处理这样一个问题:“归信基督教的外邦人是否必须成为犹太人才能得救?”在保罗的书信以及耶路撒冷会议(参徒15)中,使徒们说摩西的规条——割礼、饮食律和关于“洁净”的所有规条——不再束缚所有信徒。在基督里,我们在上帝面前是真正洁净的。因此,摩西律法是与犹太文化相关的信仰实践,对基督徒而言,它既不是命令也不是禁令,可以被称为“adiaphora”(“中性事物”或“无关紧要的事物”)。然而,在罗马书13:8-10中,保罗表明,所有人仍然要遵守十诫。在哥林多前书第8-10章中,保罗作了许多区分,例如参加偶像的筵席(禁止);在不会导致其他基督徒跌倒的前提下,吃在市场购买的祭过偶像的食物(许可)。在这个例子中,吃祭偶像的肉是中性事物,但是如果它会伤害其他基督徒的良心,给他们造成错误印象或可能使他们犯罪,就不要吃。

当代社会中,许多圣经未直接谈及的、存在文化差异的事物就是adiaphora。据人类学家总结,文化差异往往存在于以下几个领域中:[4]

  • 时间导向与事件导向:不同文化对“守时”的理解以及如何分配时间存在差异。
  • 二元思维与整体思维:一些文化更注重分析和逻辑,而另一些文化在认识论上更注重整体和直觉。
  • 危机导向与过程导向:一些文化需要快速决策,而另一些文化则期待和信任渐进的过程。
  • 任务导向与人际导向:一些文化认为完成任务及其结果比执行任务中的人更重要,而另一些文化则相反。
  • 地位导向与成就导向:在一些文化中遗传、传统、社会角色等决定地位,而在另一些文化中则是精英制的,成就决定地位。
  •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在许多文化差异的背后,隐藏着对个人自由和群体责任的不同价值观。以荣誉为基础的文化强调责任,以尊严为基础的文化则强调自由。

总的来说,圣经要么是没有直接谈及这些差异,要么是平衡不同的因素(例如,个人尊严和社会责任)。因此,基督徒可以在新的文化和世代中适应当下中性事物的独特性,同时避免极端。

圣经中与文化相关的主题

一、两座城

创世记第4章向我们展示了践行文化使命(即治理全地)的两种基本方式。该隐建造了一座城,他的后裔在其中发展文化,但却是一座暴力之城。这座城是“巴别”,其居民追求“传扬我们的名”(创11:4)。然而,当该隐的兄弟塞特出生的时候,人开始“求告耶和华的名”(创4:26)。在此,我们看到了两种社会秩序的发展。但圣经不断地告诉我们,地上的任何城市——甚至是大卫统治下的耶路撒冷——都不能完全体现上帝之城。上帝之城的社会秩序是基于爱和上帝之名的荣耀,而非基于权力和人之名的荣耀。人不可能建立完全的基督教文化,因为正如个人一样,人类文化也是罪与恩典的混合体。新约圣经并未给出治理单一的基督教文化的细节,而是差派基督徒进入其所在城市并全面地参与其中,同时保持其天国公民的身份。[5]

二、寄居者的形象

整本圣经勾勒出基督徒是其所在文化中的寄居者(resident alien)。在巴比伦的犹太人是长期居民,而不是游客或永久移民。他们完全参与到文化生活中,支持其和平与繁荣,同时保持上帝子民的独特身份。雅各书1:1和彼得前书1:1也显明了基督徒这样的生活模式。雅各书称基督徒“散住外邦中的十二支派”,彼得称我们为“parapademois”——侨民,即保留他国公民身份的本地长期居民。尽管一些神学家将“寄居者”一词视为某种撤退,但在耶利米写给流亡者的书信中(参耶29)却并非如此。寄居者的隐喻结合了“不同”和“相同”这两个概念——既避免了过于被同化又避免了过于疏远。寄居者不是某种文化参与的模式,而是一个指导,从而避免文化参与的模式过于极端。寄居者也是一个灵活的隐喻——在某种情况下,基督徒可以活跃在其文化的上层,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成为抗衡文化的少数。在前者的文化中,外国人(alien)的身份提醒我们,我们最终不“属于”这里——我们来自另一个国度。在后者的文化中,居民(resident)的身份则提醒我们,我们要成为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圣灵更新的文化

在三位一体神学中,圣灵带来更新和重生。创造、救赎和恢复中的一切都是从圣父而来,藉着圣子、在圣灵中作成的。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在《上帝的伟大工作:基督教信仰导论》中总结道:

喜乐、预知、权柄、爱、国度和力量在于圣父。

中保、赎罪、恩典、救赎在于圣子。

重生、更新、成圣……在于圣灵。[6]

众所周知,个人更新和重生是圣灵的工作。但圣灵重生和更新一切吗?诗篇104:30告诉我们,上帝的灵“使地面更换为新”,因此圣灵更新人类也更新自然。然而,另一个有趣的迹象表明圣灵也更新文化本身。当上帝命令以色列人用极高超的技艺和华美建造会幕时,上帝的灵赐给工匠们必要的技能。引人注目的是,这些来自圣灵的技艺也是产生文化产品的才干。出埃及记35:30-35说:

摩西对以色列人说:“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耶和华已经提他的名召他,又以神的灵充满了他,使他有智慧、聪明、知识,能做各样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银、铜制造各物;又能刻宝石,可以镶嵌;能雕刻木头,能做各样的巧工。耶和华又使他和但支派中亚希撒抹的儿子亚何利亚伯,心里灵明,能教导人。耶和华使他们的心满有智慧,能做各样的工,无论是雕刻的工,巧匠的工,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细麻、绣花的工,并机匠的工,他们都能做,也能想出奇巧的工。”

因此,当参与文化时,我们应当祷告、期待和倚靠圣灵。

教会与文化关系的模式

尼布尔的经典著作《基督与文化》试图识别教会与文化秩序之间关系的历史和神学模式。他确定了以下几种模式:

  • “基督反乎文化”的模式是重洗派的立场,主张从文化中撤离;
  • “基督属乎文化”的模式是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试图融入文化;
  • “基督超乎文化”的模式是天主教徒的立场,试图建立主导文化的国教;
  • “基督与文化相反相成”的模式是路德宗和一些改革宗的观点,主张建立教会,并且个人要在文化中努力工作、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 “基督为文化的改造者”的模式是另一些改革宗的观点,试图渗透社会并影响文化。[7]

尽管很多人对尼布尔提出的模式有诸多批评和改进,但是大多数批评家和思想家所提出的模式也多与之类似。那么如何找到最佳模式呢?

基督与文化的各种模式似乎可以放入下图的两个轴:

横轴代表参与度,即教会和基督徒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参与文化、影响文化、参与其社会和政治生活。一端是完全参与(基督徒以耶稣的名义掌握政治权力,无论其政治倾向如何);而相反的一端是完全撤离(例如,美国的阿米什人)。

纵轴代表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即在多大程度上视文化为好或坏,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基督教的影响。一端是对文化极端的乐观主义,认为文化充满了普遍恩典,不需要基督教的影响;另一端则是对文化极端的悲观主义,对文化彻底绝望,认为文化完全是罪恶的且无法受到任何良好影响。我们可以在这两个轴上绘制,从而看到基督与文化关系的四种基本模式。

“相关”象限认为,基督教不需要改变文化,而是需要适应现代文化。在他们看来,上帝在文化中大能地运行(解放被压迫的人),并相信文化对基督徒是有利且开放的,文化在“更新”教会。这种立场存在过度处境化的问题。它让世界而非福音主导教会的事项。它忽视了恩典教义并陷入藉行为称义的信念中。它倾向于强调用社会因素解释问题,而非人心的罪恶。它淡化了超自然归信的需要。(这基本上是新教主流和某些天主教的想法。如前所述,有被文化同化的危险。)

“防御”象限认为,基督徒应该改变文化。他们认为,社会被罪恶主导,鲜有普遍恩典,并认为通过战略性的力量,可以使基督教更多地影响社会。和“相关”象限一样,这种立场也存在问题。基督徒个人在工作中表达自己的世界观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反而常常忽视了带来社会变革的教会。试图通过掌控文化来改变文化可能演变成一种傲慢(忘记了基督教末世论中的“未然”),并屈服于一种统治的心态,最终滑向君士坦丁主义或神权政治。(基本上,这是国教派和那些认为基督教应该是国家官方宗教的人所采取的方法。如前所述,这有让人陷入追求权力的危险。)

“纯洁”象限认为,基督徒不应试图改变文化,而是要活出完全不同的群体,从而向邪恶、不公的社区作见证。他们认为世界上几乎没有普遍恩典,也没有真正改变文化的可能性。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脱离文化,而不是像“盐和光”所表达的那样进入文化中。它也忽视了过去基督徒改善腐败的社会实践这不容置疑的事实。众所周知,人权是基督教的遗产,废奴运动也是许多基督教团体推动的。(这基本上是重洗派所采纳的方法,非常强调教会与国家分立。如前所述,有撤离的危险。)

“两国”象限认为,基督徒生活在两个领域中。一个是教会,基督徒通过传福音和门徒训练建立教会。另一个是世俗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基督徒只要善良地生活,依靠上帝的普通恩典来保存文化而非试图改变文化。但与其他三种模式一样,这种模式也存在问题。社会充满了不公和邪恶。例如,两国论在面对纳粹主义时保持了沉默。(见朋霍费尔关于“廉价恩典”的重大危险。[8])这种观点也假设基督教信仰没有显著地塑造基督徒对待其在世上的工作的态度。(这基本是路德宗的观点。如前所述,有忽略的危险。)

在《21世纪教会成长学》中,我提出以上四种模式都有良好的圣经基础,但没有一个模式(尤其是在其极端的版本中)涵盖了圣经关于文化参与的所有方面。[9]卡森提出我们要寻找的基督与文化的关系模式不仅要依据整本圣经,同时要根据文化的性质允许实践过程中有不同的方式和侧重点。换句话说,我们使用最适合自身处境的模式,同时记住要保持与其他模式以及圣经其他部分内容的平衡。

卡森描述了对圣经正典的两种理解。一种是更自由的观点,认为圣经中有许多不同的“范式”[10]。以保罗和路加对使徒职分的定义为例。[11]在更自由的观点下,保罗和路加二人对使徒职分的定义不同且无法调和。不过“正典界定了各种允许的范式”[12],使我们可以在其中自由选择。卡森认为,尼布尔假设了一种更自由的圣经正典观,并用“纯粹”和不可比较的方式描述了基督与文化的范式。

随后卡森描述了对圣经正典的第二种理解——基督教神学的历史立场,现在的“保守”观点。在这种方法中,尽管经文存在非常真实的差异和不同重点,但圣经的所有文本都作为一个整体彼此相连,这成为可以讨论圣经对使徒职份的看法的基础。例如,圣经说基督徒应该顺服政府(参罗13),但也有经文说政府可以成为属撒旦的(参启13)。我们不应将这些视为互相矛盾的观点,而是看作圣经对国家的观点的不同视角。

卡森提醒我们圣经故事线的基本元素——创造、堕落、救赎和成全。他认为尼布尔的模式未能考虑到圣经故事线的所有因素。

优点 缺点
基督反乎文化 堕落 创造
基督属乎文化 成全 堕落
基督超乎文化 创造 堕落/救赎
基督与文化相反相成 创造/堕落 救赎
基督为文化的转化者 救赎 成全

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模式呢?卡森说,答案是找到一个全面且灵活的方法。了解“基督与文化”各种范式的强项和弱项是这一解决方案的重要部分。卡森写道:“我们不应当认为尼布尔的每一个范式都有新约文件的依据,以为我们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模式”[13]相反,我们应该把所有模式看作“从整体上把握基督与文化的关系,并且完全意识到一点:特殊的环境可能会要求我们在某个处境里强调某些元素,在另一个处境里强调另一些元素。”[14]然后他问道,南苏丹的教会是否应该采取与华盛顿教会不同的基督与文化的关系模式。卡森回答道,希望所有相信圣经的教会都能分享一个“更综合的(模式),这个综合视野的落实必须足够丰富和灵活,当它落实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处境中的时候,可以保证适当的多样性”[15]

福音里的身份与文化参与

基督徒的身份可以赋予其独特的文化灵活性。然而,我们需要意识到“他者导向”的身份可能带来的问题。例如,保罗在信主之前的身份是基于表现和血统,基于对“他者”的偶像化。这种生活方式的运作原则是“我是一位受尊敬的、敬虔的、正统的信徒,我很好,不像那些基督教异端分子”。在这样的身份中,逼迫他人成了增强自我形象的方式。当然,这激励保罗成为了一位迫害者(参加1:13)[16]。克罗地亚神学家米罗斯拉夫·沃尔夫(Miroslav Volf)认为,该隐之所以变成凶手是因为他的身份(可能是好人或者两兄弟中更好的)受到了威胁,因为上帝悦纳了亚伯的献祭而不是他的(参创4:8)。同样,彼得对罗马士兵的暴力反抗是基于需要表现出自己是最忠心的使徒的需要(参太26:33)。

不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身份认同都界定了“好人”和“坏人”,人们以此来支撑其自尊,像法利赛人一样“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11)。传统的身份认同通过排斥其他种族、宗教和国家来强化自我身份;现代身份认同则通过排斥异见来强化自我身份——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都是偏执、狭隘、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者。排斥有四种形式:攻击并驱逐他人;迫使他们接受你的观点或者边缘化;通过协商使他人接受从属地位(例如隔离/差别对待);完全抛弃他人(例如完全忽视他们)。

然而,因着福音我们不再是迫害者(参加1:23)。在加拉太书2:11-16中,我们看到当彼得退去不和外邦信徒一同吃饭时,他落入了文化和种族优越性的网罗中。这是身份没有完全被福音塑造的基督徒的例子。那时,彼得的自我价值较少地依赖于基督的恩典和公义,而更多地依赖于文化差异、贬低他者的二元对立、表现和血统。阶级主义、民族中心主义、种族主义以及类似的压迫都源于人类深深的自义的冲动,即不相信福音。如果我们试图用律法主义、道德表演[17]、意识形态的反种族主义来抗衡种族主义,而未能认识到种族主义的真正根源是不信福音,就会建立一个新的自义和骄傲的体制,带来新的压迫。相较之下,基督徒的自我形象和身份认同是独特且稳定的。基督徒的身份是领受的,而不是赚取的。因此,基于表现而获取身份认同的情绪波动就消失了。我们的价值不基于自己的表现、自我评估或者他人的看法,而是基于上帝在基督里接纳了我们(参林前书3:3-7,15:9-10;林后5:17;腓3:8-9)。

基督徒的身份既是谦卑的,也是有力量的。“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该喜乐;富足的降卑,也该如此。”(雅1:9-10)这表明基督徒的身份使我们同时拥有卑微的地位(无助的罪人)和尊贵的地位(无条件地蒙王所爱)。在基督里,我们在上帝眼中是完全的、蒙爱的,尽管我们不配得。这使我们既谦卑又有胆量。基于表现的身份可以产生谦逊却不自信的人(当未能达到标准时感觉自卑),或者是自信却不谦卑的人(当达到标准时感觉自己比别人更好),但永远无法兼而有之。基督徒的身份在我们内心展现的卑微和无限尊贵的地位,让我们不会变得自我憎恶或傲慢,而是完全的自信且谦卑。

基督徒的身份究竟如何使我们具有文化上的灵活性?保罗说,在基督里,犹太人和希腊人,男人和女人,自由人和奴仆之间没有分别,因为他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然而,后来保罗也区分了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责任!在《诸神的毁灭者:罗马世界里初代基督教的特色》中,新约学者拉里·赫塔多(Larry Hurtado)解释了这两种观点是如何并存的:

(基督徒)对待……种族、社会和性别的差别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所有信徒无论其种族、性别或社会阶级,如今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体的了”。但……这些差别实际上(并没有)消失。因此……保罗仍以自己的血脉为傲,“希伯来人”和“以色列人”……但他也坚持认为“在基督里”……这些差别不再能定义基督徒的身份。[18]

理查德·包衡(Richard Bauckham)教授写道:“差不多可以肯定,基督教比任何别的宗教都展示了更丰富的文化多元性,这告诉我们什么?”[19]基督徒不需要排除异己来定义自己的身份,不是把自己定义为比他人表现得更好的人,而是蒙恩得救的罪人。基督教可以接受批评和不同。

基督徒的身份由多个层面构成,包括性别、种族、国籍、职业等关键因素。当你成为基督徒时,耶稣就成了你身份的所有层面的基础。例如,你是中国人,成为基督徒后,你不会变成非洲人。你仍然是中国人,但作为基督徒,你也不再一样。在基督里,种族和其他因素不会消失,也没有被抹去,但它们被“相对化”了,不再是定义基督徒身份的主要因素。

倘若除基督以外的任何因素成为了定义基督徒身份的基本的因素,就可能导致基于表现的、不稳定的自我形象,排斥与自己不同的人、结党和冷漠,也使我们看不见自己文化中的特定偶像。当福音改变我们,基督的爱成为我们身份的基础时,其他因素就不再使我们对自身文化的弱点感到骄傲和无知。一开始,人们可能会误以为福音只是使基督徒成为另一个派系,因此,看不起不相信其真理的人。但这样行事的基督徒是忘记了恩典的福音:即我们本应配得死亡,却单凭恩典得救。基督徒的身份意味着承认我们在属灵或道德上并不比那些与我们信仰不同的人更优越,它赋予基督徒独特的文化灵活性。因为与其他任何因素相比,基督徒的身份是更根本的(参加3:26-28),然而却不会消除我们身份中的其他因素(例如种族,参罗9:3)。在基督里的身份使所有其他因素相对化的同时,并不消除我们的社会地位(参雅1:9-10)。

文化参与的实践

如何参与文化呢?以下内容或在本书其他章节中已有所涉及,或需要更深入的探讨,但我们仍在此提出几种必要的文化参与方式:

  • 发展基督教高阶理论或社会理论:在向文化宣讲福音(处境化)之前,我们需要用福音解释文化。我们必须运用基督教世界观、基于圣经的模式和叙事来深刻理解和分析文化的模式和叙事,分辨其中的好、坏和无关紧要之处。
  • 处境化的福音信息和教会:在处境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既适应文化又抗衡文化,让该文化处境中的人以最具说服力的方式听到福音。这种通过传福音和护教触及文化的方式,能够与更多人产生共鸣。
  • 整合信仰和工作:基督徒要么在主流文化经济环境中工作,要么在其他文化经济环境中工作。基督徒对待工作的方式不是必胜主义的,而是基于基督教独特的世界观。他们的动机是服务普遍利益,并且欣赏普遍恩典。
  • 关心政治却不偏向特定党派:教会必须保持平衡,教导基督徒作盐和光,爱我们的邻舍。因此,基督徒个人参与政治,旨在使社会更加公正和美好。然而,教会本身不应为政治和文化变革提出特定的议程。
  • 在本地和国家层面上面对具体的不公义:不能以律法主义和傲慢的态度行事。基督徒必须寻求尽可能多的跨党派联盟,公开自己的基督徒身份却不排斥盟友,基于圣经的公义观而非世俗的意识形态行事。
  • 与非基督徒对话(公开的/私下的):基督徒必须建立桥梁,打开与其他宗教和意识形态群体沟通的大门。要以礼貌、谦卑、耐心和爱心来塑造我们的交流。

帮助基督徒使用文化产品

文化参与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帮助基督徒学会智慧地、欣赏性地以及谨慎地使用文化产品。基督徒对文化的反应往往过于简单化,缺乏对文化行为以外层面的分析。其根源在于神学上对罪的“浅薄”理解,认为罪仅仅是违背上帝律法的行为。然而,神学上对罪的“深刻”理解认为,罪是由内心驱动的制造偶像的力量。[20]文化偶像的根源不仅是不信上帝,更是拒绝福音,试图通过人类的行为来自我拯救。例如,以卢梭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者妖魔化了人类文化,理想化了回归自然,以此触摸真正的自我;马克思主义妖魔化了自由市场,理想化了政府控制的经济体系。这些意识形态认为,只要恰当地操纵某些因素,社会问题就会消失。

如果对罪持浅薄的理解,我们会抛弃任何带有描述不道德性行为、脏话或暴力的文化作品。例如,避免接触那些描述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以外的任何涉及性主题的电影。然而,罪复杂的本性仍然影响我们的心,将表面上不违反律法的事物变成偶像,例如良好的道德、经济安全、家庭、教义的纯洁或对自身文化的骄傲。事实上,过度从文化中抽离反而更可能落入这些“令人尊重”的偶像崇拜。反之,如果对罪持深刻的理解——认为偶像是我们所有行为的主导因素——我们就不太可能抽离或无辨别地使用文化产品,而是谦卑地、带着分辨力地参与文化。(当然,必要时基督徒需要远离有害的文化产品,尤其是在年轻时。这里讨论的是普遍的、广泛的抽离或不加分辨的使用文化产品。)我们应该识别流行文化中的偶像,借此帮助我们悔改自己内心同样的罪的种子,并远离它们。

对文化过度简化的反应也源于神学上对普遍恩典和一般启示的浅薄认识。罗马书1:18-25描绘了一个全面且动态的图画,让我们看见普遍恩典在个人生活中的表现。虽然“真理”被“阻挡”,但真理仍然不断向我们作见证。“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动词“晓得”(nosumena)和“可知”(kathopatai)以现在被动分词的形式出现。也就是说,关于上帝的本性和我们对他的义务的知识一直存在于我们心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关于上帝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静态的、固有的思想或信息,而是持续更新的意识,并且不断向良心显明。诗篇19章说,大自然无言无语地宣告真理。因此,当以赛亚书28:24-26说上帝藉着自然的智慧教导农夫农业科学时,用的是一般启示的方式——农夫并没有意识到上帝传递给他实际的思想和概念,而是认为是自己在发现自然规律。

简言之,每个文化都是与上帝的一般启示深入对话的结果(每个人都在参与这样的文化)。因此,人类文化是复杂的产物,混杂着卓越的真理、被玷污的半真理和对真理公然的抵挡。我们应该愿意参与人类文化,因为即使是公开的非基督教的文化产物,通常也会有某种对上帝真理的见证。即使是愤怒的、公然反上帝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上帝实存的证明。许多文化都带有一种绝望的气息,徒劳地试图消灭其追随者内心已有的知识(即上文提到的关于上帝的知识)。按照同样的逻辑,即使是公开的、基督教的文化产物,通常也会多多少少受其偶像影响。成为基督徒后,我们仍然有大量残留的罪,并持续地与我们的偶像争战。基督教文化的产物也不会完全不受其影响。

总之,我们应分辨地享受人类文化。一方面,当我们意识到某个文化产物明显抵挡(甚至可能敌对)上帝的一般启示时,没有必要深入研究或反复接触。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识别任何文化中广泛表达的正义、智慧、真理和美德。

通过颠覆性成全参与文化

在《嵌入:将你的信仰与你所观看、阅读和参与的事物联系起来》一书中,丹尼尔·斯特兰奇(Daniel Strange)提到:

福音是文化的颠覆性成全……其颠覆性在于福音直面、解构和推翻世界的故事。福音呼召我们以全新的方式看待这个世界,因为旧有的方式是如此无用且有害。福音呼召我们在基督被钉十字架这个更好的故事中悔改和信靠。然而,福音成全其所触及之处,显明福音配得我们的盼望和渴想。福音呼吁我们用新的盼望和渴想替换旧的,因为这新的盼望和渴想本是我们那被虚假故事所玷污和仿冒的原版。[21]

哥林多前书告诉我们在决定要相信什么时,犹太人是寻求神迹,希腊人是寻求智慧。然而保罗指出,福音颠覆了这二者——“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林前1:23-25)上帝成就了犹太人对神迹的渴望,希腊人对智慧的渴望,并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他们被耶稣赎回,为荣耀的目的被置于上帝的故事中,并且成为认识上帝的见证。我们必须思考文化讲述的故事及其表达的主题。那些故事的追随者在寻找什么?自由?和平?满足?地位?身份?我们又在其中寻找什么?福音如何既挑战文化叙事中所寻求的,又再次处境化地指向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如何颠覆性地成全了这些故事?

斯特兰奇指出,通过观察保罗在使徒行传第17章中的颠覆性成全的方法,我们可以总结出文化参与的四个步骤:

1、进入:踏入这个世界,并倾听其故事。“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徒17:23)。

2、探索:寻找恩典的元素以及其上所依附的偶像。“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徒17:22-23)。

3、揭示:揭示偶像毁灭性的欺骗。“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徒17:29)。

4、传福音:显明耶稣基督的福音是“颠覆性成全”。“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徒17:23)。

注意,在颠覆性成全的模式中,斯特兰奇总结的这些步骤融合了不同文化参与模式的洞见——从支持和赞赏到批判。

以下是来自非洲的颠覆性成全的案例。非洲学者拉明·桑内(Lamin Sanneh)认为,基督教颠覆性地成全了非洲人,而非简单地肯定或抹去他们非洲人的身份。长久以来,非洲人的传统认为存在一个充满善恶力量的活跃的超自然世界。但这可能会给非洲人的心灵带来恐惧——我们如何在这样的世界中保护自己并健康成长?世俗大学给出的答案是没有灵界(无论善恶都没有),一切都能用科学来解释和解决。讽刺的是,世俗大学的教授们一边说他们想要肯定非洲文化并倾听他们的“声音”,一边迫不及待地挤压他们身上的“非洲特性”。

与上述做法相反的是,基督教的方法是颠覆性成全。基督教肯定了灵界的存在,以及他们想要战胜灵界的渴望。只是,实现这渴望的方式不是行巫术、恪守宗教仪式或习俗——在黑暗势力面前我们无法自救。相反,我们应该仰望耶稣,他在十字架上击败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参西2:15),使罪得赦免,藉着复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的权势(参来2:14-15)。在福音中,现有的非洲“框架被重塑,而不是被推翻”[22]。基督教尊重了非洲人对人类生活状态和问题的理解,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案——一位得胜的救主。桑内总结道:

人心感受到耶稣没有(像世俗主义一样)嘲笑他们对神圣的尊重和对得胜的救赎主的呼声,因此他们为他敲打神圣的鼓……基督教帮助非洲人成为被更新的非洲人,而不是被塑造成欧洲人。[23]

哈利路亚!何等伟大的救主!

推荐阅读

1、柯罗奇 (Andy Crouch),《创造文化:世界潮流中的福音新呼召》,郑淳怡译,校园书房出版社,2016。

2、Hiebert, Paul G. Transforming Worldviews: An Anthropological Understanding of How People

Change. Baker Academic, 2008. Chapters 2, 10.

3、Howell, Brian M., and Jenell Paris. Introducing Cultural Anthropology: A Christian Perspective.

Baker Academic, 2019. Chapter 2.

4、Hunter, James Davison. To Change the World: The Irony, Tragedy, and Possibility of Christianity in the Late Modern Worl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5、Kaemingk, Matthew, and Cory B. Willson. Work and Worship: Reconnecting Our Labor and

Liturgy. Baker Academic, 2020.

6、艾琳·梅尔(Erin Meyer),《文化地图》,李康莉、唐岱兰译,好优文化出版社,2023。

7、Perkins, John M. Let Justice Roll Down. Baker, 2012.

注:

[1] James D. Hunter, Before the Shooting Begins: Searching for Democracy in America’s Culture Wars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4), 200.

[2] 尼布尔(H. Richard Niebuhr),《基督与文化》,赖英泽、龚书森译,东亚神学院协会出版,1986,30。

[3] Mark Noll, The Scandal of the Evangelical Mind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4), 51.

[4] 参见Sherwood G. Lingenfelter and Marvin K. Mayers, “Ministering Cross-Culturally: An Incarnational Model for Personal Relationships,” https://aimint.org/pdp/wp-content/uploads/sites/36/2017/02/Cultural-values_tensions_final.pdf (accessed March 4, 2023)。

[5] 《圣经》中两座城的主题(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也出现在以赛亚书第24-27章、加拉太书第4章、腓立比书第3章以及启示录第14-18、21章。正如不存在单一基督教文化一样,也不存在一种单一的基督教政治形式——没有基于圣经的一种立法平台或一套社会政策。

[6] Herman Bavinck, Magnalia Dei, 169, https://www.monergism.com/magnalia-dei-ebook (accessed April 24, 2023).

[7] 尼布尔(H. Richard Niebuhr),《基督与文化》,赖英泽、龚书森译,东亚神学院协会出版,1986。译者注:《尼布尔的文化观再思》一书的中译本,将这五种模式分别翻译成“基督反对文化;基督属于文化;基督高于文化;基督与文化貌离实合;基督转化文化”。详见D.A.卡森(D.A. Carson),《尼布尔文化观再思》,杨基译,北京:团结出版社,2018,26-37。

[8] 朋霍费尔(Dietrich Bonhoeffer), 《作门徒的代价》 ,隗仁莲译,新星出版社,2012。

[9] 提摩太·凱勒 (Timothy Keller),《21世纪教会成长学——以福音为中心的城市教会新异象》,何明珠译,校园书房出版社,2018,394-414。

[10] D.A.卡森(D. A. Carson),《尼布尔文化观再思:重访基督与文化》,杨基译,北京:团结出版社,2018,55-59。

[11] 译者注:保罗对使徒的定义相较于路加更加广泛,主要是指蒙基督呼召,委派传福音的,因此不局限于十二使徒,巴拿巴、安多尼古、犹尼亚都被保罗称呼为使徒(参加1:1;林前9:1-2,15:8-10;弗4:11;罗16:7)。而路加对使徒的定义主要强调见证了耶稣生平和复活,因此更加限定在十二使徒(参徒1:21-22,24-26,2:42-43,6:2-4)。

[12] 卡森(D. A. Carson),《尼布尔文化观再思:重访基督与文化》,56。

[13] 同上,59。

[14] 同上。

[15] 同上。

[16] 沃尔夫(Miroslav Volf),《拥抱神学:有关身份认同、异性与和解的神学探讨》,王湘琪译,校园书房出版社,2007,英文页码:158-167。

[17] 译者注:道德表演(virtue signalling),指通过展示某种行为或观点,使他人认为自己是个道德高尚的人。例如,通过表达他人认同的观点(以获取他人的认可),这种行为常见于社交媒体上。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virtue-signalling

[18] Larry Hurtado, Destroyer of the Gods (Waco, TX: Baylor University Press, 2016), 93–94.

[19] 理查德·包衡(Richard Bauckham),《跨界福音:后现代世界里的基督徒见证》,李金好译,基道出版社,2004,9。包衡回应了以下统计数据:超过 90% 的穆斯林居住在从东南亚到中东和北非的地区。超过 95% 的印度教徒居住在印度及其周边地区。东亚拥有 88% 的佛教徒。然而,大约 25% 的基督徒居住在欧洲,25% 在中美洲和南美洲,22% 在非洲,15%(且增长迅速)在亚洲,12% 在北美。

[20]  在什么情况下,追求一个合法的目标会变成偶像崇拜或“意识形态”?在《我们时代的偶像》一书中,B.豪兹华德(B. Goudzwaard )说:“当以达成目的为由不加区分的将一切手段正义化的时候,意识形态就诞生了。……因此,当一个国家以追求物质繁荣的目标为由去破坏自然环境或允许对个人虐待对某一阶层的人时,这个目标就变成了偶像(物质主义的意识形态)。” [B. Goudzwaard, Idols of Our Time (Downers Grove, IL: IVP, 1984), 23.]同样,当一个国家以军事安全的目标为理由合理化剥夺言论自由和司法程序公正的权利,或虐待少数民族时,这个目标就变成了偶像(军事主义的意识形态)。

[21] Daniel Strange, Plugged In: Connecting Your Faith with Everything You Watch, Read, and Play (Epsom, UK: Good Book Company, 2019).

[22] Lamin Sanneh, Whose Religion is Christianity?The Gospel Beyond the Wes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03), 43.

[2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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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thy Keller

Timothy Keller(提摩太·凯勒,1950-2023)是救赎主长老教会(位于纽约曼哈顿市)的创建者和曾经的主任牧师、福音联盟(The Gospel Coalition)的联合创始人暨副主席。凯勒牧师著述颇丰。如欲获取他的更多资源,可浏览Gospel in Life网站,或在推特上关注他。